11月2日下午,离石区人民法院召开第23次党组(扩大)会议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。会议由党组书记、代院长曹宪强主持。院领导班子成员、部门负责人、党总支成员、党支部书记等参加会议。
会上,专题研讨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“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,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”;组织学习了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》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》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》《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》等内容;专题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《关于狠抓“三个规定”贯彻落实把“有问必录、应报尽报”要求落到实处的通知》(2023年6月18日)、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《关于进一步规范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有关工作的通知》;集中学习了《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》《论党的自我革命》等内容。
会议强调
要坚持读原著、学原文、悟原理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,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,学以致用、知行合一,把党的理论与审判、执行工作贯通起来,精准分析审判、执行工作各个程序、各个环节中的难点、堵点,剖析根源、提出对策、认真解决,切实推动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,以党内监督为主导,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,把管理监督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抓手,充分认识到加强管理监督是强化法院队伍建设、提升队伍素质的关键举措。要始终把政治纪律、政治规矩放在首位,严抓责任落实,全院干警要以“抓铁有痕、踏石留印”的工作态度不断压实工作责任,积极主动作为,不断提高法院干警的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、政治执行力。
要做实做细能动司法,紧紧围绕“公正与效率”主题,转观念、增本领、优服务、强管理、促发展,在办案质量、办案效率、办案效果上下功夫;要狠抓审判质量管理,加强对“四类案件”全流程跟踪监督,强化审判流程节点管理,督促长期未结案件尽快完成清积任务;要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,主动回应群众司法需求,用心用情办好“小案件”,回应司法服务“大民生”。
(文稿:赵文俊)